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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伟宏律师,东莞债权债务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广东百朋(东莞)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为妥善解决乙、丙双方的债权债务问题,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务转移协议:
一、三方同意将乙、丙双方于 年 月 日订立的编号为的借款合同确定的丙方对乙方的债务转移给甲方承担。
二、本协议转移的债务包括借款合同中丙方未履行的全部债务。
三、甲方承诺:
根据借款合同及其附件甲方已确知丙方在借款合同项下对乙方的所有债务,并自愿接受丙方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甲方成为借款合同的借款人。
在本协议生效前办妥担保合同重新确认手续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及保险等需要变更的其他事项。
甲方与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其他任何协议或债权债务均与本协议无关。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应以其与丙方之间、与任何第三方之间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债权债务的无效、撤销或解除为由,拒绝履行本协议。
甲方不得以丙方的任何过错为由,拒绝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四、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再向丙方主张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
五、如本协议无效或被撤销,则丙方仍继续按借款合同及其附件履行义务。
六、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诉讼,均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七、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加盖公章并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十、本协议附件:
甲方贷款证复印件
甲方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甲方授权代理人委托书
借款合同
担保合同
债务受让人:
法定代表人:
贷款人:
法定代表人:
债务转移方:
法定代表人:
上述内容为您详细介绍了;债务转让三方协议怎么写;的相关内容,债务转让,不仅需要和第三方人达成合意,还需要通知债权人,并且经过债权人的同意,且一起签订债务转让三方协议。希望上述债务转让三方协议范本对您有所帮助。
一、债务转让中担保物权的效力
《物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
第一百九十二条 抵押权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担保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担保法》第五十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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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债务转让需要什么条件
1、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的,即使当事人就此订有债务转移合同,也不发生效力。
2、债务转让中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不具有可移转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转移合同的标的。
3、债务转让涉及第三人的意思表示有一定规定,债务转让涉及的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
4、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
三、债务转让的条件是什么不能转让的债务包括:
1、性质上不可移转的债务。如与特定债务人的人身具有密切联系的债务,需要债务人亲自履行,不得转让。
2、当事人特别约定不能移转的债务。
3、不作为义务。
4、根据《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要注意:
1、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2、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以上就是为您介绍的有关债务转让中担保物权的效力的相关的问题,通过以上的论述,相信大家对债务转让中担保物权的效力都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和认识,其实担保物权的存在不仅是对债权人的债权的保护,也是对债务人的保护,希望大家在借贷中更加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