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债权债务纠纷律师

-何伟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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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协议范本债权转让协议范本股权转让交易

添加时间:2016年8月28日 来源: 东莞债权债务纠纷律师   http://www.qhdzqzwls.com/
全部转让的,转让人不再是公司股东,受让人成为公司股东;部分转让的,转让人不再就已转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受让人就已受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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