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债权债务纠纷律师

-何伟宏

15625033601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可转债转股业务技术准备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6年10月6日 来源: 东莞债权债务纠纷律师   http://www.qhdzqzwls.com/
发布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布文号:
各会员单位: 
  我所决定于2000年5月29日启用公司可转债转股系统,第一只转股的证券为“丝绸转债”(5301)。 
  我所已于1999年6月10日向各会员单位发出技术文档,要求做好可转债转股、回售、赎回、兑付等业务相关的技术准备工作。并于1999年8月7日、1999年9月11日组织了两次全网测试,测试情况良好。 
  为确保“丝绸转债”转股工作的顺利实施,本所要求各会员单位务必于2000年5月29日前做好以下工作: 
  1、确认柜台系统已具备开展可转债转股等业务的功能。 
  2、由于丝绸转债(5301)正常交易、转托管、转股业务会同时进行,所以要特别注意其申报指令的区别,并提醒客户注意。 
  3、我所将于今日通过交易网再次下发“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回售、赎回、兑付业务数据接口的定义”,以便会员单位进一步熟悉,核对相关系统参数和业务流程。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000年五月二十五日 
 
 
 
 

联系电话:15625033601

全国服务热线

15625033601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