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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伟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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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晶高科86%股权转让 实为风华高科量身定做债权转让格

添加时间:2016年11月24日 来源: 东莞债权债务纠纷律师   http://www.qhdzqzwls.com/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有人认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笔者认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了负有通知义务的是债权人,而且,由权利人之外的人去通知他人债权转让的事实,与最基本的法学原理也不符。根据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公告,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将持有的粤晶高科35%和51%股权公开挂牌转让,挂牌转让价格为12814万元。
  转让方对受让方设定了详细的受让条件,主要包括:受让方应是在广东省内从事半导体元器件制造业至少5年以上的生产、销售经验,且拥有自身品牌、销售网络和较强的融资能力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为5亿元及以上,2009年底经审计的受让方总资产20亿元及以上、净资产10亿元及以上;200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不能为亏损且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能高于40%;另外,受让方拥有先进微电子封装技术研发机构及先进微电子封装技术方面的专利和专有技术;并拥有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创新型企业等企业资质。
  记者注意到,在8月3日,风华高科(000636)就公告,公司拟收购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粤晶高科35%和51%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粤晶高科主要生产电子元器件及其配件,交易金额为1.28亿元。
  两相对比,粤晶高科86%股权的公开挂牌转让,实为风华高科量身定做。风华高科在收购报告中就表示,是广晟公司旗下资产与风华高科的整合迈出第一步,本次收购完成,将彻底解决与实际控制人广晟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目前全球半导体产业正进入新一轮景气周期,未来3年内风华高科将加大投资整合粤晶高科和新谷微电子,打造华南地区半导体封测基地。

债权转让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第1款规定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债权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80条第1款规定的通知义务”。债权转让通知与诉讼时效债权转让后诉讼时效是否中断,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均有争议。有人认为,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后原来的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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