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债权债务纠纷律师
-何伟宏
15625033601
首页
律师介绍
债务纠纷
债务法规
债务知识
债务风险
联系方式
债务纠纷
债务法规
债务知识
债务风险
债权权利
清偿举证
债务追讨
债权知识
债务诉讼
管理转让
债务文书
债务动态
15625033601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文章详情
债权转让通知书内容
添加时间:2016年11月27日
来源:
东莞债权债务纠纷律师
http://www.qhdzqzwls.com/
核心内容:当发生债权转让时,债权人有告知债务人的义务,应该如何告知呢?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债权转让通知书内容
根据我公司与 公司于2009年 月 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贵单位所欠我公司的 元债务,该笔债权于2009年 月 日起转移给 公司享有。请贵单位届时将该款项直接支付给 公司。
特此通知。
单位名称:
二〇〇九年 月 日
文章来源:
东莞债权债务纠纷律师
律师:
何伟宏
[广东]
广东百朋(东莞)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手机网站
联系电话:15625033601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qhdzqzwls.com/art/view.asp?id=866767344332
首页
律师介绍
律师文集
联系方式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东莞债权债务纠纷律师
- 何伟宏
全国服务热线
15625033601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