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债权债务纠纷律师

-何伟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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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有规矩

添加时间:2017年3月10日 来源: 东莞债权债务纠纷律师   http://www.qhdzqzwls.com/

  民间借贷有规矩

  一、不得收取高额利息。民间借贷的合法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过部分为非法,不受法律保护。

  二、不允许“利滚利”。

  “利滚利”指的是贷方将约定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行为。法律规定,复利不受保护。

  三、应保留书面凭证。借贷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并标明借贷金额、利率、期限、责任等,有条件的还可办理公证。

  四、选择合适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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