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债权债务纠纷律师

-何伟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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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网恋赠其“少妻”房产 婚后人财两空

添加时间:2017年3月24日 来源: 东莞债权债务纠纷律师   http://www.qhdzqzwls.com/

法制晚报讯 北京某国有大型企业经理,通过交友网站认识了小他18岁的严女士,两人很快确立恋爱关系,不到三个月送上100万,为表诚心还将房产过户给女方,没想到结婚后,女友玩起失踪还私自卖房。42岁的梁先生落个人财两空。

无奈之下,梁先生到法院起诉离婚。今天上午,海淀法院通报,法院准许两人离婚,并判决房屋为梁先生所有,且要由梁先生给予严女士房屋折价补偿款。

网恋

42岁国企经理 网恋小18岁女子

42岁的梁先生是北京某国有大型企业经理,因多年追求事业成功无暇顾及个人感情,待终于事业有成时,他还是单身一人。

2011年8月,梁先生在某交友网站认识了严女士。20出头的严女士年轻漂亮,梁先生怦然心动。

面对比自己大这么多的梁先生,严女士最初颇为犹豫。但是梁先生使出浑身解数狂热追求,并多次赠送其贵重的首饰和物品,还带着严女士出国旅游,于是两人感情迅速升温,确立了恋爱关系。

婚前给了100万 婚后转赠房产

此后,严女士开始以各种理由向梁先生借钱,不到3个月时间里,梁先生通过银行给严女士转账100万元。

2012年2月,梁先生与严女士结了婚。结婚后,岁数不小的梁先生期冀能早日孕育出爱的结晶。没想到,妻子却说,自己是外地人,还比梁先生小18岁,跟梁先生在一起没有安全感,因此要求梁先生将其婚前购买的房产过户到她的名下。严女士承诺,房屋过户后,就为梁先生生儿育女。

怀着对日后美满家庭生活的期待,梁先生答应了严女士的要求。

2012年4月,梁先生与严女士到房管局办理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将房屋过户到严女士名下。

意外

谎称为节省开支 逼丈夫搬家租房

梁先生没想到,之后严女士又提出了另一个要求。她说北京生活成本太高,为了节省开支,两人可以搬出自家房产,将房屋转租他人,他们再租住更为便宜的房屋,以赚取租金差价。

梁先生开始不同意,他觉得自己好歹是国企经理,依当时的经济状况,完全没必要赚取租金差价。但严女士多次以离婚为威胁要求他答应,无奈之下,梁先生只得搬离了自己的家,租房居住。

搬家后妻子玩起失踪 私自卖房产

他没想到,搬出去没几天,严女士回家越来越晚,有时候甚至不回家,打电话也支支吾吾,最后干脆不接电话了。梁先生只得到严女士的单位“堵人”,却被告知严女士已经办理离职,不知去向。

转眼将近一个月过去了,妻子仍然音讯全无。2012年6月,梁先生突然接到一个朋友的电话,询问其是否因遇到困难要变卖房产。

梁先生很诧异,房本还在自己手里,卖房之说从何而来呢

挂断电话,梁先生赶紧查看,却发现原本放在保险箱里的房本不翼而飞。经过多方打探和查询,梁先生得知妻子正在出售过户到她名下的房产,而且已经签了房屋买卖合同。

梁先生打通严女士电话质问,严女士却表示,房子是梁先生自愿赠与自己的,自己有权利出售房屋。

万般无奈之下,梁先生到房管局做了异议登记,暂停了房屋买卖交易。

起诉

丈夫诉离婚 庭上一把鼻涕一把泪

此时此刻,梁先生回想以前的一幕幕,想到自己辛辛苦苦赚的钱、买的房子都被妻子卷跑了。一怒之下,他到法院起诉离婚,同时请求法院确认房屋归自己所有,并要求严女士返还婚前借的100万元。

庭审中,梁先生在一把鼻涕一把泪,一方面表达自己对爱人对婚姻无比忠诚,没想到却换来妻子如此对待;另一方面哭诉自己辛苦半辈子不容易,100万元以及房产不能就这么拱手送人。

严女士则表示同意离婚,但是婚前的钱是梁先生自愿给自己随便花的,不是借款,也没有借条。房屋是梁先生自愿赠给自己的,并且已经过户到自己名下,如何处置自己说了算,因此不同意梁先生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梁先生与严女士双方婚前感情基础薄弱,现梁先生要求离婚,严女士同意离婚,法院依法予以准许。

对于梁先生声称婚前借给严女士的100万元,属于个人债权债务关系,不宜在离婚案件中一并处理,应当另案解决。

法院认为,涉案房产本来是梁先生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其已经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该房屋过户至严女士名下,严女士因赠与取得了该房屋所有权。

但是因该所有权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该房屋虽然落户在严女士名下,还应算做夫妻共同财产。二人离婚后,应依法对该房屋进行分割。

鉴于该房屋系梁先生婚前个人购买,且严女士曾有卖房行为,故判决该房屋为梁先生所有,由梁先生给严女士房屋折价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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