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1
添加时间:2017年12月8日 来源: 东莞债权债务纠纷律师 http://www.qhdzqzwls.com/
本文讲的是债权转让通知。根据2009年10月10日dac中国特别机遇(巴巴多斯)有限公司[dac china sos (barbados) srl]与石狮市鑫佳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
债权转让通知1
石狮市新源丰粮制品有限公司(债务人):
福建石狮市锦德织造有限公司(担保人):
福建省石狮市锦德化工技术开发公司(担保人):
根据2009年10月10日dac中国特别机遇(巴巴多斯)有限公司[dac china sos (barbados) srl]与石狮市鑫佳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 dac中国特别机遇(巴巴多斯)有限公司[dac china sos (barbados) srl]已将(1996)泉经初字第127号《民事判决书》、(1996)泉执字第149-1号《民事裁定书》项下的债权资产及对应的全部权利和权益转让给石狮市鑫佳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承受。债权转让后,由新债权人石狮市鑫佳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行使债权人的一切权利,dac中国特别机遇(巴巴多斯)有限公司不再行使债权人的权利。贵单位为(1996)泉经初字第127号《民事判决书》所确认的债务人和担保人,请贵单位主动向新债权人履行还款义务。
特此通知。
dac中国特别机遇(巴巴多斯)有限公司
特别授权代理人:高飞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二○一○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