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债权债务纠纷律师

-何伟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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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对普通债权的清偿率为零

添加时间:2018年5月23日 来源: 东莞债权债务纠纷律师   http://www.qhdzqzwls.com/
  广州日报11月29日报道 备受关注的三鹿奶粉赔偿事件被画上句号,结石患儿将无法从三鹿获得任何赔偿。
  记者昨天上午获悉,石家庄中院日前作出裁定,终结已无财产可支配的三鹿破产程序。裁定中显示,三鹿对普通债权的清偿率为零。这意味着,结石患儿将无法从三鹿获得任何赔偿。
  昨天,首起结石患儿状告三鹿讨要赔偿的案件正式在法院开庭审理。
  开庭伊始,作为主要赔偿责任方的三鹿代理人向法庭出具一份由石家庄中院作出的裁定书。其中表明,三鹿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已经完成,法院裁定终结三鹿普通破产程序,并于即日起生效,落款日期为11月20日。
  该裁定书显示,三鹿对普通债权的清偿率为零。
  按照法律,企业宣告破产后,优先偿还的部分包括员工的工资和社保,此后是抵押债权,即如果有银行贷款,那么需要将抵押的房屋土地等不动产拍卖后向银行还债。最后,才涉及到偿还普通债务,包括对患儿的赔偿部分。
  破产企业需要按照上述顺序还债,但一旦财产用尽,债务尚未还清,法院在查明后便会裁定破产程序终结,未还债务一般也就不了了之。除非企业再度恢复生产,获得偿还能力,还债程序才有望再度启动。
  据一直代理三鹿患儿索赔事项的彭剑律师介绍,三鹿在支付员工工资、社保以及将房产等拍卖还债后,已经没有任何财产可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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