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债权债务纠纷律师

-何伟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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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防范“打借条”法律风险

添加时间:2018年6月19日 来源: 东莞债权债务纠纷律师   http://www.qhdzqzwls.com/
  怎么防范“打借条”法律风险
  朋友,借过钱给别人吗?向别人借过钱吗?有过什么麻烦吗?愿意为借钱的事情到法院打官司吗?如果你并不愿意为借钱的事情劳神费力到法院打官司,那么不妨仔细阅读本文的一字一句,读完肯定会有收获!
  一、意识理念篇
  1俗话说,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亲友有急,急需花钱,救急不救穷,该帮的忙还得帮,该借的钱还得借!解人一难,助人一力,有利于促进共同富裕,有利于增进社会和谐!
  2俗话又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酒后不语真君子,财上分明大丈夫”亲友关系感情再好,借钱还钱一事也必须钉铆分明,容不得半点随便、急躁和马虎!必须有意识地防范借钱还钱中的法律风险!
  3为避免引发纠纷,借贷双方都要有完善借款还款手续的法律意识。借款人应主动出具书面借条,出借人也应提醒借款人出具书面借条,而不要碍于情面说不出口。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当场书写借条时,应有与双方均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作证,事后及时补写借条。还款时出借人则应当主动出具收款收据,借款人则应妥善保管好还款证据。
  二、细节技巧篇
  一)从出借人的角度
  1要看清借款人的身份
  如果借款人为公民个人,应要求借款人出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下同)原件,看清后复印一份由出借人保留,并要求借款人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名、签时间。如果借款人是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则应由其监护人出面借钱。如果借款人现实际居住地址与居民身份证上登记的地址不一致,则应要求借款人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现实际居住地址(尽量详细至所在楼栋的门牌号码)并留下联系电话。
  如果借款人为法人(含其他组织,下同)则应要求借款人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供查验后,复印一份由出借人保留。借条上必须加盖法人经工商备案的印章,并由经手代理人签名。经手代理人必须提供经法人盖章授权的授权委托书》以及经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有关对现实际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方面的注意情况同上。
  2注意借条落款的签名或盖章
  应要求借款人当面亲自书写借条,并正确地签名或盖章。签名、盖章时要各方当事人均在现场,以防被人冒充、替换。借款人为公民个人的签名应为居民身份证上登记的姓名,不能用乳名、小名、化名、代号、绰号、名字谐音等。应由借款人本人签名,而不能由他人代为签名。签名应当用正楷字体,以便于辨认。签名应当使用碳素或蓝黑墨水钢笔书写,不能用蓝色圆珠笔书写,以便于保管。不能以电脑打印姓名代替借款人亲笔手写签名。
  借款人为法人的所盖公章的文字字样应与工商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样一致,而且公章应为该法人最高效力的公章,而非“财务专用章”项目部章”等部门小章,以防发生纠纷后法人对该公章的效力不予认可。借款经手人为法人代表时,则须明确借款债务人是该法人代表本人个人还是其所代表的法人。如果法人代表明确为法人借款,但以自己是法人代表,无需加盖法人公章为由而表示不愿或不便加盖法人公章时,那么出借人应坚持要求其写明债务承担者是该法人代表本人个人而非其所代表的法人。
  3注意借条的基本要素
  应要求借款人在借条上载明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用途、还款时间(要明确到年月日)否支付利息等基本要素。借款时,出借人务必问明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如果明知借款人将借款用于非法活动,比如走私、诈骗、赌博、买卖毒品或者贩卖人口等等,就应当断然拒绝。否则,如此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借款将不受法律保护。
  4关于如何约定利息
  应要求借款人在借条上载明利息数额或者利息计算办法即利率。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数额和利率,则视为无息借款。利率应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否则对超过部分法律不予保护。目前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六个月至一年(含一年)为5.31%四倍则为21.24%因而如果约定“月息两分”利率,换算成年利率为24%即已略高于法定的最高民间借贷允许利率。约定利率时,应明确载明利率的具体表示方法。具体表示方法主要有:1年利率:用“%表示;2月利率,用“‰”表示;3日利率,用“/万”表示。
  5要妥善保管好借条原件
  出借人应妥善保管好借条原件。要特别注意防止借条原件被盗窃、丢失或受到污染。保管的地方要安全、可靠,不易潮湿,也不能与化学物品接触。缺角或者缺字的借条,其证据效力就可能有所减弱。同时最好复印几份,以后催款时,一般情况下只需使用复印件,以避免过度使用原件而致原件损坏,也防止居心不良的借款人骗取、抢夺、毁损借条原件。如果借款人骗取借条原件后立即销毁,会导致事实难以说清的被动局面。如遇借款人抢夺或者暴力抢夺借条原件,而后将其撕毁,以达到不履行债务之目的就应当及时报案,因为对方已涉嫌抢夺罪或者抢劫罪,如此,公安部门的办案人员可立即做笔录,笔录的相关内容对借条原件载明的事实可以起到重要的证明作用。偷窃借条原件,亦可能涉嫌盗窃罪。如果纠纷确实不能友好协商解决,那么借条原件只应在法庭上出现。
  6注意诉讼时效规定
  如果借款系借条上载明了借款期限的借款,则诉讼时效期限为两年,从还款期限届满后次日起计算。如果系未明确载明借款期限的不定期借款,则诉讼时效期间为《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的最长20年,从借条出具之日开始计算。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在借款后20年内的某一天出借人催告过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比如三个月)还款,而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还款,那么如果出借人没有在合理期限届满之后的两年内起诉,且无其他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法定情形,则两年之后依然会超过一般的两年诉讼时效期间,而不应适用最长20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因为法律不会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避免诉讼时效规定对出借人不利的解决办法:如果还款期限过后即将届满两年,而借款人确无钱可还,那么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重新出具借条;如果借款人不愿意更换借条,则出借人应及时发出催款函或委托律师发出律师函,以便形成诉讼时效中断事由;如果借款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经多次催款仍然未还,出借人则应及时提起诉讼寻求解决。
  7要强化催款证据的收集保管意识
  出借人应收集保管好有关催款的证据材料。对于约定了借款期限而未如期还款的可以要求借款人在借条原件上签署请求延长还款期限的意见并签名、签时间,或者由借款人另行写出还款计划或催款证明等。对于借款期内借款人已归还了部分借款的可以要求借款人在借条原件上签署“何年何月何日还款多少元,尚欠多少元未还”意见并签名、签时间。对于借款人不愿在借条原件上签署足以证明出借人催过款的意见的或者有意躲避出借人的出借人催款时,最好带上两个与双方无利害关系的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第三人作为见证,以便一旦需要进行诉讼,就有符合证人资格的证人出庭提供确有证明力的证人证言,以证明出借人曾及时主张过权利,进而证明出借人的起诉并未超过两年诉讼时效期间。
  8注意遣词造句和语言表达的准确性
  遣词造句不可大意,顺序不能颠倒,借到张三”与“张三借到便有天壤之别。书写借条时不应使用多音多义字。国的许多汉字存在一字多音、一字多义的现象。借条中一旦使用这些字,则极有可能引发争议。比如“还借款人民币壹万元”既可理解为“已归还(huan借款人民币壹万元”也可以理解成“还(hai欠借款人民币壹万元”
  9注意“借条”与“欠条”差别
  不能让借款人把“借条”写为“欠条”有些企业向员工借款,向员工出具“欠条”而“借条”一字之差,普通民事纠纷瞬间转变成劳资纠纷。借条”从字面上就能够独立证明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欠条”背后的法律关系则应当根据形成欠条的原因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认定。
  10注意“借条”与“收条”差别
  不能让借款人把“借条”写为“收条”比如,张三借钱给李四人民币32万元,李四出具借条为“今收张三人民币32万元整。如此借条极易引发争议,争议之处就在这个“收”字上面,这里的收”既可理解为“李四收到张三的还款人民币32万元整”也可理解为“李四收到张三的借款人民币32万元整”收到借款”还是还款”一时难以分清。如果形成诉讼,张三则可能陷入被动。
  11借条上不能少了出借人的准确姓名
  借条上应载明出借人的法定姓名(名称)即居民身份证上登记的姓名,要注意避免使用同音字。如“今借司马先生人民币20000元”中“司马先生”就属指代不明。一旦形成诉讼,借款人就有可能抗辩称出借人并非真正的权利人,给出借人维权带来被动和增加负担。
  12注意强化担保意识
  为避免借款人借钱时说得天花乱坠,钱借到手后就玩失踪游戏,减小出借人的资金风险,尤其是借款数额较大(1万元以上)或明显感觉到可能存在借款人还款不能之风险的情况下,出借之初就最好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可以提供实物财产担保,最好是房屋等不动产(需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也可以提供人保,即找一个有能力还钱的单位或个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还要注意如果借贷双方未经担保人同意,擅自对还款期限或借款利率重新约定的担保人将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另外,不管是实物财产担保还是保证人信用保证担保,都应签订书面的担保协议。
  13注意保存银行转账凭证等给付借款的证据
  数额大的借款(一般可理解为5万元以上)直接给付现金而不通过银行转账是难以让人理解的数额大的借款给付,也最好通过银行转账而非直以现金给付。因之,出借人应有意识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给付大额借款,并保管好银行转账凭证,以便对抗借款人有关未实际收到借款的不实抗辩。
  14小额借贷中注意强化第三人作证的意识
  借钱还钱虽然只是双方的事情,但最好有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在场,特别是小额借贷不打借条的借款,以减少日后发生纠纷的可能。需要注意的除非特别约定,民间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和见证人,对债务的履行不承担保证责任。
  二)从借款人的角度
  1避免书写漏洞
  借款人书写借条时,应注意字里行间不宜有空格和空行,否则容易被持条人(出借人或其他人,下同)增写其他内容。
  2注意借款金额的大小写
  借款金额要既有大写汉字计数,又有阿拉伯数字计数,且数额要完全一致。有小写而没有大写,大小写不一致,数字前头有空格,小数点位置不准确等,这些都便于持条人添加数字或修改,进而引发纠纷。如“借款计壹拾捌万人民币(1800000元)此为常见的失误,表明阿拉伯数字末尾加了个零,数额便会骤然巨变。
  3注意书写借条的时间表述
  应清晰载明出具借条的时间。书写年月日时要注意技巧,谨防被人修改,如“1997可能被改为“19997月”亦可能被修改为“2月”或“9月”书写落款日期,提倡遵守《正确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规定》中关于票据出票日期的书写规定,要用大写汉字,要具体到年月日。
  4要强化文字校核意识
  注意认真核对借条。书写借条后,双方应当认真核对,如有漏洞或者差错,应当立即修正,最好是先写好草稿,而后照定稿抄写。必要时,可找第三人对借条字斟句酌,切忌稀里糊涂就签字、盖章。
  5注意借条的法律效力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条”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婚姻、感情之债的借条”不受法律保护,应为无效。
  6注意还款手续的完备
  不能简单地认为还款后借条原件被收回,借款人就可以毫无担心地高枕无忧。最好的办法是借款人还款时,不管全部还款还是部分还款,都应要求出借人出具内容清晰、形式严谨的收条,以防出借人借口借条原件暂未带在身上,过几天一定交还,或是已经找不到口头承诺只要还款了就永远记得再无事端之类的话,将来却可能持借条原件找借款人重复索款。如果全部款项已经还清,则最好要求出借人在收条上特别注明“此之前一切借条均已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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